您好!请问:在07年时,以我爱人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

2009-04-14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请问:在07年时,以我爱人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我爱人和我分别提取了一次公积金,目前贷款没有还完。如果我连续缴存12个月的公积金,以我的名再买房时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前的那套只提取我爱人的公积金)

回复:目前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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