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商业贷款又不好转公积金贷款了?

2010-05-04 09:39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五)置换商业性住房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4、银行提供的借款余额清单,加盖银行印章; 5、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那么为什么细则中还有呢?是不是又好转了 啊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由于贷款资金紧张,目前这一业务还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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