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范发展,省政府决定,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编办、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审计厅、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各省辖市要于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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