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以妻子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去还商业贷款?

2009-01-06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结婚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5万,商业贷款5万;现结婚,妻子也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请问可否以妻子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去还商业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传真给你,(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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