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职公务员,已婚,妻子是在编教师,我们在市区买了房,30%的首付已付清,贷款金额为36万元,拟将36万元全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妻子07年为亲戚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担保期三年,房地产公司说1个人最多可以申请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我妻子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后,能否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我妻子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申请贷款,夫妻二人的总贷款金额最大是多少?
2、亲戚在07年其实一共只申请了十几万元的公积金贷款。由于他当时公积金余额很少,加上当时的政策限制,导致了我亲戚的贷款金额不够,因此找我妻子作了担保。现在公积金新政策施行后,个人最多可贷30万元,我妻子可否要求取消为亲戚的担保?取消担保后是否影响我亲戚的公积金贷款?
3、如果我妻子不可以取消担保,我能否让我父亲用公积金账户给我作贷款担保?我父亲的公积金在滨海缴纳。如果他替我担保后我最多可以申请多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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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你妻子是作为担保人还是共同偿还人,你未说清。是否能取消担保或共同偿还需看你亲戚贷款贷款情况和新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具体有关办理事宜,建议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详细说明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