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2009-03-23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了需要支付剩下钱的利息吗,就是以惩罚形式的?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了需不需要支付剩下钱的利息请咨询你的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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