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子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2009-04-08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我已经有一套房,且用过公积金贷款,但07年底已经全部还清。现想再购第二套房。 请问1.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2.最多可以贷多少?我们都是事业单位。   3.第二套房的税率及首付有什么要求?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四项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 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预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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