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9-04-13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2003.6-2006.6合同期满后,离开盐城到苏州工作;现在户籍还在盐城,同时目前在苏州已买住房;请问我如何提取我在盐城的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 购买商品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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