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的问题

2009-04-20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政策解答第22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是否不需要保留6个月呢?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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