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积金办理处要求我办理组合贷款??

2009-04-25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在职工,购住房,想办公积金贷款,前些日子,去公积金管理处问,我可以贷到28万公积金,当办理时,(首付款20%已交),公积金工作人员却让我去银行先办理组合贷款,即8万元银行商业贷款,20万元公积金贷款,我也问了,去年没有这规定,是否是今年新规定,是否有相关文件通知??恳请回答为谢??

管理中心回复: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具体规定请浏览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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