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借款人未婚子女(以下均称逐月提取还贷人)。若借款人属未婚的,其父母亦可作为逐月提取还贷人。 三、逐月提取还贷申请条件 1、逐月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 2、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且历史上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纪录。 3、逐月提取还贷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里的储存余额之和大于6个月的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在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期间,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而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