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质押

2009-05-28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账户内10万能担保多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质押人为财政供给单位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50%;质押人为非财政供给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70%;质押人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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