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积金贷款问题

2009-06-01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购房一套40万,签合同时是我个人的名字,我父母出资一半,另外20万需要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我的个人公积金就可以贷到28万(已咨询)。我老公是名军人,他在部队(南京)有公寓房,属婚前财产,目前还有十万贷款未还,我们分居两地不生活在一起,工资和用钱也是分开的。我购房我的老公没有出资,他也承诺放弃产权,因为如果有公积金贷款的债务,房产证一定要有夫妻双方的名字,而我想房产证是我一人的名字(当然他会到场亲自承诺写证明的)。 请问,在这种他放弃产权的情况下,可以用我个人的名义来贷款么?

管理中心回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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