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乡镇买房吗

2009-06-03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一名教师,我想在我们镇上买一套住房,能拿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能拿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四项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 (不含车库)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预付款金额。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哪些材料?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的借款人,提供网上备案的或加盖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20%首付款凭据;担保材料分哪几种情况? (1)现房抵押的,提供抵押房产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2)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所有人夫妇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担保书、有价证券;借款人(夫妇)须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止付手续。(借款人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有价证券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本息。) (3)公积金质押的,提供质押人身份证和《质押贷款保证书》; (《质押贷款保证书》须质押人到公积金中心签字,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规定比例:质押人为财政供给单位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50%;质押人为非财政供给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70%;质押人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100%。) (4)担保公司担保的,提供有资质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5)所购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按揭)的,提供开发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 (阶段性保证人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品房贷款按揭合作协议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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