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异地购房贷款问题

2009-06-02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中心的领导你好!请教异地购房贷款的几个问题:1.我二人市直单位,公积金正常缴纳,帐面计余8万;想为未婚子女在苏州买自住房,能否动用公积金?2.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者为子女名,能不能?加上父母为共有权人行不行?还是只有我们自己的名才能贷款?3.如不行,我们申请商业贷款后,能否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4.留6个月基数,提取公积金买房后,能否用公积金逐月还贷?烦请指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如购房合同上有父母的名字则可以申请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当年不能申请公积金按月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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