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疑问

2009-07-23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将《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盐房金管[2007]4号)中第九条第(三)款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调整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请问我未婚,一个人贷款,受这个政策的影响吗?因为我注意到,你们这个政策以前是针对已婚人士的贷款最高限额。以下是你们原先的政策原文: 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配偶为现役军〔士〕官的,视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预付款金额。

管理中心回复: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也包括单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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