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理商贷转公积金,但是公积金中心要求我提供担保,我查阅你们的文件:(1)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
(2)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3)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
我选择第一种方法办理,为何不能审批?(其他材料都通过了)还要求一定要找市区的房产?
如果只有房产可以质押的话,为什么还把这个政策放在网上呢?
管理中心回复:已和业务部负责人沟通过,请直接于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