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统一办理是什么意思?

2009-08-17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盐城大丰人。本人现在外地工作,最近需在大丰购买住宅。在我离开单位之前,本人有住房公积金帐号,但是现在已经有15个月没有续交,请问是否可以现在个人补交,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我朋友也有一个账号,但是目前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如果住房公积金可以续交,是否我们必须有结婚证,才能一起申请贷款?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件?谢谢 今天你这里说了需要单位统一缴纳,可是我现在目前的上海的单位是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这个单位统一缴纳我应该怎么办?难道这个个人是没有办法将我目前的公积金续交吗?还是我以上海单位的名义在盐城缴纳公积金?不知道我是否说的清楚?(因为上海的许多保险政策与外地的不一样,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否必须有一个在盐城的单位挂在后面才可以缴纳。)

管理中心回复:个人补缴后还是不可以贷款,你已经不在原单位工作了,如果要在盐城贷款的话必须现在的单位在盐城开户缴交公积金6个月后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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