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自缴纳公积金以来账面上已有二万多元,四月初购了一套住房,因是拆迁安置那种性质的,没有开发商,属安置户以外对外出售的。他们要求我们一次性交了房款,由于没有开发协议,不符合首付20%就可借入公积金贷款的范围。上次问过你部说是这种情况可以等房产证拿到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房产证一直没有办到位,现在我无法取到我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更是借不到贷款了。现装潢都快结束了,临时借的那部分钱也要到期了,请问能不能有什么办法先支取个人账户上的那部分钱,以解燃眉之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你所购房属安置户以外对外出售的,不管是谁开发的,都应有相关的开发手续,均应能提供相应的出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