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