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于2008年1月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公积金贷款13万,银行贷款2万,我们两人公积金月缴均为950左右,现由于父母身体不好,故想重新再购买一套大一点的,请问您:
(1)假如现在卖房子,那买我们房子的人可否用他们的公积金贷款?我们未还完的贷款怎么办?买卖房子是否要付较高的手续费?(2)假如我们已卖了原来的房子,再重新购房,是否属于二套房?再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为多大比例?是否会增大还款利息?谢谢啊
管理中心回复:1、不可以。手续费问题请咨询产权交易部门。2、重新买房贷款必须要将第一次贷款还清,首付20%,利息和第一次贷款的人是一样的,贷款金额第一次和第二次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