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2009-11-06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想请教几个关于公积金的问题: 1.我和我男朋友在盐城工作,单位帮我们缴纳了公积金,月缴都是102元,我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是8,我男朋友的单位和个人各是7,我们想在扬州买房,请问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我们贷10年,最多可以贷到多少? 2.如果不能贷款,我们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3.如果以后辞职了,公积金帐户是不是可以转去新的单位?(江苏省内的) 期盼尽快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不可以。2、可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购买商品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3、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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