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本文来自gjj123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提取公积金后,需要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必须保留5000元的金额。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