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

2009-06-21 21:49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原来在市里的事业单位上班,正常缴纳公积金并办理了贷款,现在我调到新沂(行政机关)上班,我想问一下是我把公积金帐户是从市里转到新沂去继续缴纳,还是把在市里帐户的公积金提出来再到新沂去重开帐户?另外,我到新单位以后,工资关系大概要三、四个月才能办好,帐户会不会被冻结?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工作调动的,公积金应跟随工资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徐州到新沂的转移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双方单位加盖财务印鉴,至徐州建行永安支行办理。如果新单位的工资需要3、4个月才办好,公积金应先封存,待工资核好后,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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