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抵押贷款

2009-06-23 10:47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于2008年初买商品房一套,当时全款支付,未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业务。房子将于2009年12月底上房,我于2009年6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提取业务,账户留存了5000元。
我想请教的问题是:等我办理了房产证后,我可以使用房产证作为抵押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吗?利率大概是多少?具体程序是什么?
请指教,谢谢了。期盼您的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签订、签发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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