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可以调整吗?

2009-07-15 21:53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办理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款的方式,我以后可以再改成部分提取还款方式吗?如果要结束逐月提取还款方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理时需要哪些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款的方式后,随时可以终止逐月还贷业务。
1、终止逐月还贷业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中心办理大厅办理。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2、办理部分还贷必须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要有20000元以上余额,才可以办理部分还贷业务。否则不能办理部分还贷。
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信息;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 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 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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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必须签署《徐州市职工使用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申请审批表(或 贷款合同变更协议书 )》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将其作为部分还贷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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