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贷款与人均住房面积

2009-07-24 12:57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看去年国务院关于二套房的解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平均水平,再购房可以享受手套房待遇。我有两个问题:
一,我的父母和我一起居住,但他们是农村户口,户口也不在江苏省?怎么能证明呢?把户口迁过来不现实。
二,徐州市人均住房面积是26平方米吗?统计局去年的数据。
三,我的实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6平方米。再买房能有哪些优惠呢?首否比例还是利率?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目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比例要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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