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公积金还贷的问题

2009-10-09 11:25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是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贷,现女方的公积金已用完,正用我的还贷。请问,1、我的公积金还完后,女方的帐户上又有了几千元钱,能否继续再用女方的还贷,直到双方的帐户上没钱时为止。2、等公积金帐户上的钱还完后,是否通知个人再到银行缴款。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贷,一方公积金还完后,继续再用另一方的还贷,直到双方的帐户上没钱时为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终止后,中心和承办银行对此不承担主动告知义务。借款人应经常查询了解自己的账户存储情况,贷款仍未还清的,须主动及时在其用于还贷的账户中备足资金,继续通过受托银行正常还贷,若发生逾期仍按借款合同的逾期约定办理。当借款人再次达到逐月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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