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提取公积金

2009-10-22 16:36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新沂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已过户为自己的名字,但土地证为集体,本楼所有住户没有进行分隔,目前个人没有土地证,请问这种情况能启用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不能。如果所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不齐全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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