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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4份 );
2、⑴预付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原件须加盖“徐州市房屋置换中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章”,复印4份 ),⑵付清全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原件须加盖“徐州市房屋置换中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章”,复印4份 )及交易后的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
3、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原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
5、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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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
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4份);
7、收入证明(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打印)(原件3份);
8、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