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动,公积金转移中,如何办理贷款还款手续?

2010-05-27 09:21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周新购房子即将签合同,以前未以公积金贷过款,这次贷款想用夫妻两人的公积金作为月还款,老公刚调至新单位,新单位办理公积金帐户还需一个多月,老公的公积金来不及办理到还款程序中,想问,待老公的公积金手续办完后能否提取和加入到贷款还款程序中来?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如果符合条件,应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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