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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贷款时要扣除公积金提取金额
2010-05-27 13:10 来源:
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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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2006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2010年年初时候付清了,付清时候提取过公积金4.2万圆用于提前还贷。现在我又购买了第二套住房,不是首付够4成就可以了吗?为什么再次用公积金贷款时候还要求我们将原来提取的金额扣除?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们提取的都是自己交的钱,这样做真的没有道理可言。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政策规定:【首付款+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得大于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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