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20日办好了公积金贷款业务,6月20号前银行扣除第一个月还款,没有提取公积金,我的公积金账户上还有23000多元,,请问何时到公积金管理处办理逐月还贷业务,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如果您贷款前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不受还款12个月的期限限制,到您账户中的余额够12个月的还款的,就可以申请逐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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