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提取还贷

2010-05-30 22:24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2010年4月在邳州买的商品房,在农行办的商业贷款。现在我们夫妻双方都在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  能不能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您能否办理逐月还贷,请您咨询邳州管理部:8016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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