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2010-06-02 16:58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夫妻公积金总额达到多少,才可提取还房贷?等额本息还款每月约1900元。请告知,谢谢1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您没有表述清楚,您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使用贷款,如果您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您想使用哪种还款方式还款。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委托承办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信息;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一次性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 
1 、借款合同; 2 、抵押合同; 
3 、贷款银行开具的同意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证明; 
4 、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存折或还款明细; 
5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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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部分还贷的,金额要在20000元以上,并且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没有逾期。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逐月还贷的,如果贷款时是二人的名义申请,贷款信息中有配偶的信息,就是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账户中的余额要超过1年的还款额,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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