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一、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二、您如果想办理部分还贷,您要正常还款12个月,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20000元,才能申请部分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