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前我和我老婆的公积金余额有11万多,合计每月缴存3300多元。如果不提取公积金,能否第二个月开始用公积金还款?不提取公积金,每月还款是否高于每月缴存金额,高出的部分是否从公积金余额中扣除?
谢谢啦 ^_^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一、目前,对于二次贷款的,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6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价的50%,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cp gjj123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