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如果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是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要等您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才能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
1、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cp gjj123
2、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已办理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的;
(2)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20000元,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一次,提取还贷金额可至百位;
(3)申请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