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相关问题?

2010-07-05 17:12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3年为父母在睢宁县买了一套住房(房主是本人,无贷款),后来又在2004年通过公积金贷款15万在徐州市区“金阳家园”购买一套两居室房子(目前已还本金近5万),因父母年事较高,想搬来徐州市区共同居住,所以想把金阳家园的房子卖掉后重新购置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办理提前还贷款手续需要多少工作日?办结提前还贷手续后,是否可立即买新房并办理新的贷款手续(本人确保公积金余额超过5000元)?
2、卖掉金阳家园的房子后再买新房,如再通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二套房贷,如属于二套房贷,最高能贷总房价的百分比是多少,最高上限是多少万元(本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正式事业编制,收入稳定。)
  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1、符合提前还贷条件、资料齐全的,经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正常情况下当日即可办妥。

本文来自gjj123


   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属于二次贷,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6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50%,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