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偿还问题

2010-07-10 21:41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的一些问题.我2001年至2006年在徐工集团工作,当时公司给办理了公积金.我在2004年买房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当时我是单身,2006年结婚后我离开徐工集团到了现在的企业,可是现在的企业不给交纳公积金,所以我的账户就成为死户了,我老婆现在在徐工集团工作,她有公积金,我想问一下我可否用我老婆的公积金偿还我的贷款,如果不可以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可不可以自己交纳公积金激活我的账户,如何办理.麻烦您在百忙中给于答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婚前房产属单方所有。因此,无法使用无产权方的住房公积金还贷。
不知您自己缴存激活个人住房公积金用意是什么?如果您的账户封存,您可以在一次性还清的情况下,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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