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款

2010-07-12 22:01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已经正常还款一年了,我现在公积金账户余额1400多元,我又是用夫妻双方的名义贷款,加上妻子的账户余额也是1400多,两人合计超过20000元。能不能申请提取还款?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您没有表述清楚,不知您符合哪种还款方式,想用哪种还款方式还款,有以下二种还款方式:
一、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视同正常);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gjj123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已办理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的; 
2、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20000元,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一次,提取还贷金额可至百位; 
3、申请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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