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符合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应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2010-07-13 13:06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已正常还款两年多了,现在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还款12个月本息款的,现想申请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请问应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一、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视同正常);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二、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就可办理逐月还贷手续。提供逐月还贷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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