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公积金还款问题

2010-07-15 11:40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是用的我老婆的名字,当时也是用她的公积金办理的逐月还款。我们结婚后,我想把我的公积金一起用于还这套房子。请问是否可以办理合并逐月还款?如果不能,那么申请部分偿还可以么?都需要哪些手续?还要提供什么材料?
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婚前房产属单方所有。因此,无法使用无产权方的住房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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