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

2010-07-17 07:31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邳州的,夫妻二人一直租赁房子住,现在想买套房,不知如何用公积金办理贷款事宜,请管理处给我说详细些,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cp gjj123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商品住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
    3、房屋产权备案证明。
    (二)二手房:
    1、产权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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