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同摊还和公积金提取

2008-02-27 13:35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07年9月20号买的亿城新天地的期房,现在结婚了,我老婆普通帐户的钱可以提取吗?如果要一起摊还的话,需要哪些证件?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在申请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期间,在购房合同拿到后的三个月内(期房为签定预售合同后六个月内),其配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动用普通专户存款,并加入摊还贷款,超过规定时限的,配偶只能申请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加入摊还。
会员配偶另一方申请加入摊还的,摊还会员持身份证至贷款银行索取贷款还款记录及余额清单后,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会员卡
2、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织梦好,好织梦
4、银行出具的贷款摊还记录及余额清单一份
5、经“中心”审核过的《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份
6、《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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