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费用报销相关

2008-03-05 14:08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老婆现在没有医保,我的园区医保可以报销老婆的生育费用吗?
如果可以,可以报销多少,报销哪些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男会员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正常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的,其配偶(户籍地在园区及苏州市区)按有关政策暂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
男会员的配偶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按规定由公积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费用的理付范围、用药范围按照《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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