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摊还

2008-03-05 14:1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如果我结婚后公积金和老公一起还的话,那我普通账户之前的钱可不可以一次性取出还呢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在申请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期间,在购房合同拿到后的三个月内(期房为签定预售合同后六个月内),配偶若普通专户存款符合购房动用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并加入摊还贷款,超过规定时限的,配偶只能申请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加入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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