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指定房源和指定贷款银行的问题

2008-04-07 10:55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于06年购得顺驰湖畔天城房子,位于D区12幢,贷款银行是建行城中支行。去年来园区工作,请问,可以申请动用园区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吗?非常感谢!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若符合《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购买园区指定房源,可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购房合同(预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共同购房需提供)
4.夫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共同购房需提供)
5.《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6.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还款记录及余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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