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政策去年买徐家浜的房子可以用公积金马!

2008-05-29 16:53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07年3月买了徐家浜的二手房,6月一次性提取了园区公积金,当时由于不能摊还,现在根据新政策我是否可以提取我账户中这一年来积累的公积金,并同时办理摊还?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购买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二手房(含动迁安置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证》,同时符合《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动用条件的,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摊还银行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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