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摊还贷款的条件

2008-06-03 09:17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关于五月九号刚出"关于明确园区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房源范围的处理意见",我是去年四月买的园区的拆迁房(张泾新村),并于去年五月开始还贷款,我是去年九月才来园区工作并交纳公积金的,目前我的普通帐户里只有5800,我想这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住房贷款,可以吗?!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缴纳公积金期间;
(二)普通专户存款累计达到规定的存款数额标准(夫妇双方均为公积金会员并共同购房的,其普通专户存款可合并计算,目前规定金额是6500元);
(三)满足公积金养老最低存款、医疗最低存款规定条件:
1、男40周岁、女35周岁(含40周岁、35周岁)以上,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会员,普通专户内留足购房上年度公积金养老、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一半,目前规定金额是63000元; gjj123
2、男50周岁、女40周岁(含50周岁、40周岁)以上会员,普通专户内留足购房上年度公积金养老、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目前规定金额是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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